新快报讯 记者陆妍思 通讯员方志良报道 为进一步开拓东莞市福利彩票销售市场,经东莞市民政局和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自2022年4月25日至10月31日,在东莞市辖区内面向社会公开征召100个福利彩票专营销售场所。
本次征召活动通过“东莞福彩”微信小程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接受申请。接受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10月31日,若在规定申请时间结束前完成100个专营销售场所建设工作并成功开通销售,则结束本次征召活动。
据了解,本次征召活动设有建设发展资金扶持,符合条件最高可获15000元资金扶持:新设立的专营销售场所,严格按照专营销售场所标准化建设方案完成装修,并经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含15平方米)的,市福彩中心给予扶持资金5000元;新设立专营销售场所的申请人为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或上一年度及当年退役军人,且直接参与专营销售场所经营的,该专营销售场所开通销售满一年后,市福彩中心另行给予扶持资金10000元。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内地居民;(二)在东莞市内有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三)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四)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五)申请者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六)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的情形;(七)申请者必须直接参与专营销售场所经营管理,必须有销售福利彩票的专职人员且明确销售场所的经营方式为专营福利彩票。
申请经营的场地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非临时建筑或政府拆迁范围的建筑;(二)店内空间规整、统一,不能由多个空间拼接组合,室内有效面积(拐角、窄道、走廊、楼梯间等不规则空间不计入有效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上,室内面积以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实地测量数据为准;(三)与现有专营销售场所(包括经市福彩中心批准的专营销售场所搬迁地址)之间最小步行距离不得小于300米;(四)与兼营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之间不设距离限制;(五)与中小学校之间距离原则上不小于200米(该距离指中小学校主要出入口与申请设立专营销售场所地址之间实地测量步行最小距离)。
具体申请可关注"东莞福彩”微信公众号,进入小程序,注册账号,根据提示线上提交资料审核,市福彩中心在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召活动中,每名申请人只能提交1份申请。资料审核、实地考察或者公示不通过的,可再次提交申请,每名申请人最多设立1个专营销售场所。
(二)市福彩中心按照提交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审核。申请满额后暂停接受申请,若有视为无效申请或者取消设点资格的,则根据上述情况名额数量,在11月7日周一上午10:00补充申请名额,继续接受申请。
(三)被取消设立专营销售场所资格的申请人,本次征召活动中不可继续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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